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,畅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“中国梦”,旨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推出更多优秀的书法人才和精品,反映人民的幸福生活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把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现出来,弘扬爱国情怀、振奋民族精神,凝聚中国力量,共筑中国梦。内蒙古自治区书法家协会举办“中国梦·中华情——庆祝建国65周年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”。现将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:
内蒙古自治区书法家协会
二、征稿对象:
凡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,内蒙古自治区籍公民,均可自由投稿。并特邀部分自治区名家和主席团成员作品参展。
三、投稿要求:
参展作品内容以弘扬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为主题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反映美好中国梦、爱国情。鼓励各种形式的艺术探索,所有作品请勿装裱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投稿作品为书法、篆刻、刻字作品,均系本人精心创作。
2、书法:书体不限,不超过六尺整纸( 180cm×97cm),一律竖式。不收册页、长卷作品。
3、篆刻: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,作品不少于六方,附边款两方。
4、刻字:尺寸不得小于35×35厘米(或相当于0.12平方米的面积,不含边框),板厚不少于3厘米,载体(作品材质)以木为主。请先寄送作品照片,初选后,寄送原作参加终评。
5、备注:请填写中国梦·中华情——庆祝建国65周年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登记表,并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常用通讯地址、邮编、手机号码。草书、篆书另纸附释文,随作品一并寄出。
6、投稿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,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。
7、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。
8、限于人力,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。
9、截稿日期: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日截止。
四、投稿地址:
作品请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:
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机场南辅路5.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
收件人:孙 婷
邮
电
请在信封注明“全区展”字样。
五、其他事项:
1、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。
2、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。
3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自治区书法家协会。
六、展览与出版
本展于2014年12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,展出作品150件左右。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《中国梦·中华情——庆祝建国65周年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》。
七、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
1、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。
2、入展作者每人获入展证书一份。
3、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次展览,即具备加入内蒙古自治区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一次。
中国梦·中华情——庆祝建国65周年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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